通知声明书写格式:
关于2009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2009-07-24 | 来源: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继续承担2009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资格考试
1、考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18日(详细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2009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报名。报名时需按本通知所述联系方式寄(送)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后)、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报名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表。报名表中信息填写不全的,为无效报名。
4、报考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①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10年相关工作经历;
②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具有8年相关工作经历;
③ 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硕士学位,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历;
④ 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博士学位,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
我校将根据上述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25日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网和我校网上公布。
5、考试科目
①地质与矿业工程;②财务与法律;③矿业权评估实务;④矿业权评估案例。
6.考试纪律
考试报名、考场、阅卷均按国家有关考试纪律严格管理。若发现替考的情况,将取消被替考人员成绩,被替考人不得再报考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替考者为矿业权评估师的,将被取消执业资格。
二、考试报到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10月16日报到。报到时交纳考试费,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食宿费自理。
凡参加考试的学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 邮编 430074
联系电话 027-67885011,67885112 联系人 显雪、仲停
网 址 http://www.cug.edu.cn e-mail jwk@cug.edu.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登报联系电话:010-51058285 13701118485 qq:12559007 联系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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