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网站首页法治日报农民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在线登记
新京报中国经营报人民公安报国门时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
首页公告中心遗失声明  
 
丢了证件为什么要登报?为什么要公告声明?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2084次 更新时间:2021/5/20 15:59:53

证件遗失后为什么要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登报
为什么证件遗失后要刊登遗失声明公告?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的意义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的发布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经营业证件遗失,需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按其规定或认可的格式刊登遗失声明。若是被偷盗的则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登报联系电话010-51058285  13701118485  qq:12559007 联系杨老师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拍卖公告期限的规定 下一篇:房屋拍卖公告格式
 

公告导航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 联系手机:18500349007
  • 电子邮件:2475129431@qq.com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       友情链接
    金葫芦分类信北京青年报中国商报登报北京晚报登报法制日报中华工商时报报业广告传媒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京ICP备13028575号-1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